石牌地名由來

清朝乾隆年間,北台灣已成為漢人開闢的據點,清朝政府為防止漢人侵墾原住民土地而發生衝突或動亂,採取「立石碑」、「築土牛線」、「設隘防」等方法,明訂漢人與原住民活動的界限,禁止漢人越界侵墾。

台北市北投區「石牌」地名是由閩南語ap_20061231092422260「石牌仔」而來,源於乾隆十七年間(1752年)由淡水廳同知曾曰瑛在北投豎立一塊石碑,用以確定漢人與原住民地區之界限,立石於漢人與原住民交界處,以防止移墾漢人與原住民之爭執,該碑文引:「奉憲分府曾批斷東勢田、南勢園,歸番管業界」。碑原立於唭哩岸的田中,原址據考證應位於現北投區永和里,1930~1935年間被移至現台北市北投區石牌派出所庭園裏,1999年因派出所改建而移立台北捷運淡水線石牌站前廣場,據稱此位置較靠近原址,成為當地特具歷史意義的地標。

 

   乾隆25年(1760年)閩浙總督楊廷璋聘人用傳統中國「山水畫」法彩繪「台灣民番界址圖」,以釐清漢人與原住民的界線,圖高48,長666公分,為台灣少見的巨幅地圖。右起於沙碼磯頭,左止於雞籠山與雞籠伐,圖中醒目土牛紅線為舊的界線,藍線是新的界線,明確的標註了漢人與原住民之間的界碑和界址。

嚴禁漢人侵削原住民保留地碑

此碑乃清朝道光十三年(1833年)立,嚴禁漢人侵削原住民保留地所立之碑文,清朝政府雖採取措施防止漢人侵墾原住民的土地,並禁止漢人入墾原住民保留區,惟保留區最後也成為漢人的土地,清政府的保護政策徹底失敗。

地理淵源
  明末,先民自淡水(滬尾)港渡臺後,沿淡水河岸屯墾而居,初為當地平埔族原住民耕作,清朝同治、光緒年間置北投地區隸屬淡水廳芝蘭堡(後改芝蘭二堡),日據時期改隸台北廳士林支廳之北投區七星郡。
  明鄭之前,北投並無漢人移入,至清乾隆初期才有先民沿淡水河進入今北投地區,並發展出五大角頭(即五大村落),分別為關渡角頭(以關渡宮為中心,含今之關渡、一德、竹圍以及八里一帶),嗄嘮別角頭(今北投中和街一帶)、北投角頭(今舊北投、北投市場一帶)、唭哩岸角頭(老立農里一帶,現有六里)、石牌角頭(舊石牌、福興,現增文林、榮華、振華、裕民、建民等里)。
  石牌先民起初向平埔族人承購土地開墾,因當時有漳人賴、魏、謝三姓來此侵略原住民土地,雙方時起爭端,乾隆17年(1752)淡水同知曾曰瑛乃立石於漢番交界處,明確為漢人與平埔族原住民劃定屯墾界線,以絕民番爭議,此乃「石牌」地名之由來

◎曾曰瑛與漢番界碑
■ 洪德仁  文
  北投社雜誌第二期曾有多篇文章介紹奇哩岸與漢番界碑,間隔多時,日前偶然閱讀中央研究院楊熙勇先生的〈清代臺灣循吏曾曰瑛的事略〉,方知以往疏誤,將其名字誤為「日瑛」,實為抱歉之至,謹就曰瑛先生在台灣的一二事蹟,用以感念先賢成就。
  曾曰瑛先生,字芝田、常貞、宏緒及從子,中國江西南昌人,監生,約出生於清代康熙47(1708)年,曰瑛先生曾先後兩次來台灣任職,首先擔任淡水廳「撫民同知」(乾隆10年至13年)、兼攝彰化知縣,而後於乾隆18(1753)年4月,再度抵台任職台灣知府,並於同年11月27日逝世於任內,得年僅45歲。
  清代納台灣入版圖後,初期以南部為中心,對於台灣北部及鄰近原住民所居住的山地的開發與經營,仍無明確的政策。而後,因漢人移入台灣者日眾,由於土地需求甚高,漢入不斷地拓墾土地,原住民的生活空間日益縮小,嚴重地影響生計,以致漢人與原住民的衝突不斷滋生,加上部分反清之徒或盜賊潛逃至原住民地區,成為治安死角,所以康熙61(1722)年開始,清廷禁止漢人請墾原住民土地,並採取沿山隘囗立石以界分漢人及原住民,嚴禁漢人進入原住民之地區,而後,清廷在台灣南北54處分別立有界石,並造冊繪圖,以便稽查。為了徹底執行此一立石界分漢原住民之隔離政策,採取重懲寬貸的辦法,責成地方官員貫徹巡查,對於私買原住民地之漢人,照律計畝治罪。實際上,此法雖不能有效地禁止原住民售賣土地和典借田園給漢人,但也顯示出清廷保護原住民之土地權的決心,以及維護漢人及原住民交往秩序的用心。難怪以故的古蹟研究大師林衡道教授生前屢次提及:清代「撫番」政策,保障不同族群權益的用心,值得我們多多反省、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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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乾隆5(1740)年前後,漢人在北投一帶建立村莊,其中以來自漳州之賴、魏及謝等三姓為主,墾植於奇哩岸(今日北投區石牌地區),所以,淡水廳志記載:「淡水開墾,自奇里岸始。」由於土地的墾拓問題,漢人時與居住此地區之北投社、奇哩岸社之原住民(主要為凱達格蘭族群)發生衝突,為了防止爭端,並為執行清廷的保障原住民政策,曾曰瑛先生身為淡水廳的地方長官,基於職責所在,遂在石牌庄及磺溪庄之漢人及原住民的交界處,勒石為界址,規定漢人及原住民均不得越界滋事。
  曰瑛先生所勒的界址碑,其內文為「奉憲分府曾批斷東勢甲歸番管業界」,據說,淡水、北投地區共立有五塊,但目前僅存留一式二塊,一塊立於石牌派出所之庭院,高1.18公尺,寬0.35公尺,厚0.25公尺,另一塊則輾轉遷移到台北市二二八園的碑林內,這也是今日「石牌」地名的由來。立碑時間應該是曰瑛先生擔任淡水廳「撫民同知」時期,也就是乾隆10(1745)年至13年間。北投國民小學呂鴻文老師據《台北市志》記載,認為立碑時間應為乾隆11(1746)年。
  曰瑛先生所勒立的界址石碑,應早於台北市文獻委員會出版的《臺灣北部碑文集成》中所列之首塊石碑──乾隆 15(1750)年3月之「奉兩憲示禁」,由接任曾曰瑛先生擔任淡水同知的陳玉友給示,淡水居民所勒。所以,曰瑛先生所勒立的界址石碑,應為台灣北部地區目前所知之勒石時間最早的古碑,距離今日已有二百五十多年的歷史。
  在台灣地區,清代區分漢人及土著的土地及生活範圍,除了立石外,另有以挑溝堆土及在地圖上畫半紅線,以之為有形及無形的界線。以時間設立之先後而言,立石為先,築溝設土牛之法,則是乾隆26(1761)年以後的事。如:台中縣石岡鄉的「土牛民番地界碑」,挑溝堆土,名曰「土牛」,並立碑記事,也是乾隆26年所立。土牛、土牛溝自北至南,延行全台,但是目前只有分布於桃園、新竹一帶的土牛溝遺跡,依稀可見。
  除此之外,曰瑛先生在台灣任職期間,曾在彰化捐俸興學,創建「白沙書院」,啟發地方文教興盛。書院屢經整建,作育英才無數,帶動彰化的文風鼎盛,可惜  在日治時代,與彰化古城一起被殖民政府拆除,殊為遺憾。曰瑛先生任事負責認真,有效的處理各項民間糾紛、訟案,維護社會治安,關心民間生活疾苦,是清代在台灣少數有貢獻、盡職的好官史之一,所以,在陳培桂主持編輯的《淡水廳志》,以〈列傳─名宦〉,表彰有功於民的地方官員,曰瑛先生為第十三任淡水同知,被位列名宦之首。在連橫修撰的《台灣通史》,以「循吏列傳」來尊崇、表彰對台灣有特殊貢獻的官員,曰瑛先生也列居 26位循吏之一,可見其政績備受傳頌與肯定。
 從曾曰瑛先生的生平事蹟,以及他所勒立的界址石碑的歷史意義,令人感念先賢成就,特別是曰瑛先生所勒立的界址石碑,具有稀少性、時間久遠性,以及先民墾拓、漢人及原住民間的衝突的見證,我們應該以虔敬的心情,保存這一重要史蹟,追尋共同歷史記憶,以凝聚鄉土意識。(轉載自《北投社雜誌》第十一期)
您想知道界碑文字的意外嗎?我們一起來學習,「奉憲(上官法令)分府(指福建省「臺灣府」,屬福建「分府」)曾(指當時的臺灣府知府「曾曰瑛」)批斷(明文裁決)東勢田(本區東側稻田區)、南勢園(南側旱田區),歸番(當地平埔族社)管業界(所管理的「產業界線」)。
◎舊地名沿革:
番社:今北淡捷運線石牌站右前方,即今捷運線、建民路、自強街、致遠路所圍中間地帶,昔日為原住民住居處。清代,此地漢人在此設有公館收租。
◎關於曾曰瑛的二三事,您想有近一步的了解嗎?我們一起來看看這則關於他的奏章:
奏請以曾曰瑛補臺灣府知府
   閩浙總督革職留任臣喀爾吉善
   福建巡撫臣陳弘謀    謹
奏為奏明請
旨事竊照臺灣府知府陳玉友彰化縣知縣程運青
  於兇番焚殺內凹庄柳樹湳二處兵民縣府通
  同捏飭縱漏兇番現經臣等明確情會疏
 題恭革職查審在案所遺臺灣府彰化縣二缺均
  應在外揀選調補臣等伏查臺灣道現係新任
  臺防同知臺灣縣亦係新經調往知府為提綱
  挈領之員必得熟悉臺疆精明強幹之員方足
  以資表率臣等於內地知府各員內詳加甄別
  惟汀州府知府曾曰瑛為人強幹辦事勇往從
  前曾任淡水同知於民番情形頗能留心至今
  詢以臺郡事宜猶能了了於臺灣知府一缺甚
  屬相宜至彰化縣當此次民番紛擾之後尤須
  幹練持重之員撫綏民番清釐積弊現在內地
  知縣內難得熟練妥當之員查有俟官縣大湖
  縣丞劉辰駿由江蘇生員保舉雍正十二年間
  補授福建將樂縣調繁閩縣丁母憂服闋補授
  福建南平縣丁父憂服闋補授四川成都縣旋
  因閩縣任內造冊遲延部議革職
特思以縣丞用該員在閩最久歷任繁劇老成練遠
  洵屬出眾之才先經派委跟隨新調臺灣道柁
  移齊圖赴臺查辦兇番一案頗能實心詳查毫
  無瞻顧以之陞署彰化縣知縣自可收駕輕就
  熟之效臣等因臺郡正當更絃而理之時非熟
  練妥員難資指臂之任面同新任布政使德舒
  署按察司事鹽法道吳謙鋕悉心遴選意見相
  同為此恭摺
 奏請仰懇
皇上天恩府准以曾曰瑛調補臺灣府知府劉辰駿
  陞署彰化縣知縣該員到縣丞任未久應請試
  署三年如能稱職再行保題實授至查曾曰瑛
  任內雖有罰俸案件並無降革停陞恭展等項
  違礙與調補之例相符劉辰駿現任內並無恭
  罰案件合井陳明謹
 奏請
旨 
著照所請行該部知道
         乾隆十七年八年二十二日

資料轉錄自北投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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